名称 |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九龙海关关于重新备案我关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所用印章 及关长、科长印鉴印模的函”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晋税进发[1994]20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3 | |
有效与否 | 山西 | 发布日期 | 1994-04-25 |
各行署、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99号《关于转发“九龙海关关于重新备案我关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所用印章 及关长、科长印鉴印模的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九龙海关关于重新备案我关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所用印章 及关长、科长印鉴印模的函”的通知(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