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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监管办法》的公告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4]第32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4-09-01

关于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监管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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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9-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9号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304项予以删除,该项所列《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监管办法〉的通知》(〔86〕署货字第824号)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四年九月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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