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48 | 发文文号 | 京财金融〔2013〕297号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09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2013-03-04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深发银行北京分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天津银行北京分行、杭州银行北京分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现将《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7号)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