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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号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公告2012年第5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2-0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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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1-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是中国海关实施进出口税则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对缔约方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采用以世界海关组织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的进出口税则。海关总署根据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组织翻译编制了我国2012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注释条文修订文本(详见附件1),在2007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基础上对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目录调整的各品目商品范围及所涉及商品进行权威解释,同时还对2007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的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2、3)。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2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注释条文修订文本
      2?第二十九章化学式的调整
      3?2007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部分文字表述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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