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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3]186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3-08-3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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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8-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3]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汇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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