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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辽国税函[2003]22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3-04-20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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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4-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3]2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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