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地税个[2008]2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9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8-06-10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