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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留家属工厂、干休所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00]153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2000-09-17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留家属工厂、干休所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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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留家属工厂、干休所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72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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