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北京市交通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计费依据等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京交征字[92]第125号京财综[1992]328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1992-03-10 |
市属各局、总公司:
现将交通部、财政部交财发〔1992〕111号《关于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计费依据等问题的补充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计费依据等问题的补充规定 交财发〔1992〕111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