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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7]241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04-24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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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4-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基层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03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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