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撤销常漕公路收费站的请示》(常政发〔2013〕1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常漕公路收费站。
二、你市要切实做好收费站撤除后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分流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