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东地税发[2003]49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3-04-06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3-04-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3]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三年四月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