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0 | 发文文号 | 闽财综〔2011〕66号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11-08-25 |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综〔2011〕2号)和我省实际情况,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制定了《福建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福建省水利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 水利建设基金正文.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