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民政部关于命名上海市青浦区等5个区(市)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的决定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民发〔2009〕172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9-12-15 |
希望上述示范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巩固全覆盖创建活动成果,逐步解决完善农村社区建设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发挥农村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探索外来人口参与社区管理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农村社区服务质量,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地要认真学习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开展全覆盖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农村社区建设的覆盖面、受益面,为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名单
上海市青浦区
上海市金山区
江苏省太仓市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