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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7]4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02-06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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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二月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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