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区划文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海洋渔业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