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5]91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5-05-12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5-05-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5]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5]51号    2004年3月22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5]1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