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大公报广告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大财发[2004]488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17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4-12-26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大公报广告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大公报广告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略)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