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安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补充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财税[2004]5号 |
法规类型 | 消费税 | 所属行业 | 102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04-02-19 |
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安牌SC6336C型小汽车,按照2003年9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安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3]203号)规定的日期减征消费税。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