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宁波东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783户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税务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4]340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4-08-25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宁波东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783户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税务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4-08-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分局):

    现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吊销宁波东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783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函》  (甬工商企监[2004]14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认真做好被吊销企业的税务清理和注销工作。对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关于吊销宁波东港物业管理有公司等1783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函(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