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粤财法[2007]12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7-10-25 |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