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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7]120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10-25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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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10-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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