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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9]11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2009-01-08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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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1-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各地要严格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同时,要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并注意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相结合,对达到标准的及时办理认定手续。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二OO九年一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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