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大财法[2005]119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5-03-28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财税[2005]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