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建立南通大学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发〔2004〕50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15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4-05-28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经省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将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南通大学,同时撤销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建制。
南通大学系综合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 苏政发〔2004〕5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