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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64号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公告2012年第64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2-12-30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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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2-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加强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监管,做好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进口许可证(以下简称“密码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的准备工作,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和国家密码管理局将于2013年1月1日起试运行密码进口许可证联网核销系统。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密码进口许可证联网核销系统将在北京、上海、南京、深圳四个直属海关试运行。国家密码管理局将密码进口许可证的电子数据发送海关,海关将许可证核销数据反馈国家密码管理局。

  二、进口单位进口列入《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的商品,按现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自2013年4月1日起,密码进口许可证联网核销系统在全国海关正式上线运行。系统运行成熟后,海关总署和国家密码管理局将试行密码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

  四、进口单位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www.chinaport.gov.cn)查询持有的密码进口许可证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进口许可证(证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管理局
2012年12月30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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