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湖北省供销合作学校并入华中师范大学的函》(鄂政函[2000]118号)收悉。根据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同意湖北省供销合作学校并入华中师范大学,同时请你省相应撤销湖北省供销合作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
二〇〇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