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第二十一批)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48 | 发文文号 | 京国税函[2008]615号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09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2008-12-29 |
东城、西城、宣武、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第二十一批)的通知》(财税[2008]16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