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在会议费管理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二、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会议-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设区市财政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7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