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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8]14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河北 发布日期 2008-06-18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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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6-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4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鉴于我省尚未使用税控收款机,因此,在省局尚未开发开票软件之前,《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暂时使用由中国报关协会开发并下发代理企业使用的开票软件开具发票。主管地税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验票征税。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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