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增加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9-11-23 |
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
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并商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增加中央文明办、公安部为成员单位。现将这两个单位的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领导成员和办公室成员、联络员的名单印发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照此增补上述两单位为本地区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成员。
一、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领导成员
王世明 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二、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
陈瑞峰 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副组长
黄双全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三、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联络员
董 青 中央文明办调研组研究处处长
李哲宇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派出所工作指导处调研员
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