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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民政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民办函〔2009〕152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9-06-05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民政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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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6-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全国老龄办,直属事业单位,部管社团:

为加强对民政部门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民政部党组决定成立“民政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以下简称民政部纠风办)。部纠风办在民政部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驻部监察局承办。

按照民政部党组成员分工安排,部纠风办由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曲淑辉直接领导。部纠风办成员包括:

  任:朱朝英 驻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

副主任:李进国 办公厅副主任

        曾惜明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一室主任(副局级)

  员:贾晓九 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杨国英 优抚安置局副局长

        庞陈敏 救灾司副司长

        王治坤 社会救助司副司长

        汤晋苏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

        王素英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

          波 社会事务司副司长

        陈越良 规划财务司副司长

民政部纠风办主要负责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行风建设和纠风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开展救灾资金、社会救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社会福利资金等民政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
   
三、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民政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规范社会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五、深化行风建设,推进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组织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广交流经验,弘扬先进典型。

六、树立民政优良作风,推进各级民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完成国务院纠风办和部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九年六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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