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贵州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黔财税[2005]32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3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贵州 | 发布日期 | 2005-06-09 |
各市、州、地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贵州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5〕8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煤炭资源税税源标准的调整政策性强,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各级财税部门要认真抓好煤炭资源税税源标准的调整工作,充分应用各种传媒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证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工作顺利贯彻实施。
二00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