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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民政部关于表彰《民政30年》书系编纂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民函〔2009〕5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9-01-08

民政部关于表彰《民政30年》书系编纂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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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1-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民政部恢复设立30周年,民政部编辑出版了《民政30年》书系该书系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以改革开放30年为背景,真实记录了30年来民政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系统记载了30年来民政事业的发展脉络与前进步伐,全面展示了30年来民政事业的实践经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突出展现了30年来民政工作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全面反映了30年来民政系统深化改革、不断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

《民政30年》编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民政厅(局)对编纂工作高度重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抽调得力人员专门抓、提供条件保障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及时制定编纂方案,迅速部署各分卷的编纂工作,并给编纂出版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高质量地完成了编辑出版《民政30年》书系这一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用实际行动纪念改革开放和民政部恢复设立30周年,为共和国民政史书写了光辉灿烂的篇章。

根据《〈民政30年〉书系编辑出版方案》有关评比奖励的规定,《民政30年》总编纂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民政30年》书系编纂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加强民政宣传工作,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民政30年》书系编纂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九年一月八日

 

附件:

 

《民政30年》书系编纂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最佳组织奖

北京市民政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

上海市民政局

江苏省民政厅

山东省民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陕西省民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江苏省南京市民政局

江苏省昆山市民政局

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

陕西省安塞县民政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民政局

 

二、优秀组织奖

天津市民政局

河北省民政厅

山西省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江西省民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湖北省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海南省民政厅

重庆市民政局

四川省民政厅

贵州省民政厅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甘肃省民政厅

青海省民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浙江省杭州市民政局

浙江省宁波市民政局

浙江省绍兴县民政局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贵州省福泉市民政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政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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