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商务部等十部委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宁财(建)发[2009]765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9-07-22 |
各市县(区)财政局、商务、宣传、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工商、质检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等十部委《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财政厅 商务厅 党委宣传
发改委 经信委 公安厅 环保厅
交通厅 工商局 质监局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