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教育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依法行政办公室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11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15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7-09-20 |
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2004年8月,成立了教育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于工作需要,现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并撤销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下分别设立依法行政办公室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领导、研究部署、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我部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审定我部推进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研究决定处理与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周 济 党组书记、部长
副组长:袁贵仁 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章新胜 党组成员、副部长
田淑兰 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
郭向远 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成 员:牟阳春 办公厅主任
孙霄兵 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
韩 进 发展规划司司长
吴德刚 人事司司长
陈伟光 财务司司长
姜沛民 基础教育司司长
张尧学 高等教育司司长
林蕙青 高校学生司司长
曹国兴 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
周福成 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刘金平 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
二、依法行政办公室
1.依法行政办公室的职责是:在部党组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清理、修改、制定有关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议和工作方案;制订推进教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对我部依法行政的申诉、复议和诉讼工作;依法行政咨询工作,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进行指导;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承担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国务院法制办和教育部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2.依法行政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孙霄兵 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
副主任:刘金平 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
安钰峰 办公厅副主任
许 涛 人事司副司长
成 员:有关司局的领导
联络员:各司局指定
3.依法行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承担。
三、政务公开办公室
1.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部党组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推进教育部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制订推进教育部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就教育部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提出建议方案;组织人员培训;组织编制教育部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加强各司局(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协调、指导并推动教育战线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制订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2.政务公开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牟阳春 办公厅主任
副主任:刘金平 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
安钰峰 办公厅副主任
成 员:有关司局的领导
联络员:各司局(单位)办公室主任或综合处处长
3.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厅承担。
办公厅
二00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