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转发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保监厅发〔2010〕11号 |
法规类型 | 102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1-02-03 |
保监厅发〔2010〕11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
一、充分认识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意义。甩挂运输是一种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对于提升运输效率、提高载重能力、降低物流成本和促进节能减排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公司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挂车保险工作。
二、认真做好挂车交强险承保和理赔服务工作。各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挂车交强险;对于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两个责任限额累加进行赔付;采取有效措施简化挂车保险的承保理赔手续,方便挂车所有人及驾驶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
三、各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挂车管理政策的调整,及时修改挂车保险的承保理赔政策。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