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室内外装修、装璜或室内设施安装调试业务范围认定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国税函发[1994]389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04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4-07-05 |
陕西省税务局:
你省西安市税务局询问,国税发[1992]109号《关于其他行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解释认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第二项第(一)所规定的“从事室内外装修、装璜或室内设施的安装调试”,是否包括专门从事电梯安装、地面铺装等业务。经研究明确如下:
通知第二项所述“不得视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专门从事室内外装修、装璜或室内设施的安装调试”的企业,包括:
一、从事电梯、电扶梯安装的企业;
二、对粗装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地面、表面铺装、门窗等设施安装的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四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