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纳税人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马地税函[2005]170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4 | |
有效与否 | 安徽 | 发布日期 | 2005-12-28 |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法[2005]10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