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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局关于威海花生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发[1991]991号
法规类型 10010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1-07-04

国家税务局关于威海花生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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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1-07-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山东省税务局:

    你局鲁税三[1991]149号《关于威海花生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凡在威海花生批发市场进行花生及其制品交易所签订的合同,1992年6月30日以前暂免征收印花税。有关免税期间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免税专用章的管理办法,由你局与威海花生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协商办理,并拟文通知各地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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