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京财工[1994]1591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2 |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1994-09-11 |
市属各工业总公司(局、办、集团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94)财工字第194号《关于印发〈关于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企业参照执行,并按照市财政局京财工(1994)1501号通知要求,积极准备和推荐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材料。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94)财工字第194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企业财务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标志着以企业财务通则为统帅、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为主体、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为补充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已经建立。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是促进企业进入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目前,各地区、各企业正在组织、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为了指导、帮助、督促企业更好地、尽快地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我们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工作,组织企业交流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帮助企业制定办法,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财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关于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