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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宁财税[2003]87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3-11-06

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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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11-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财政局,市国税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苏财税[2003]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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