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交通环境保护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换届及征集委员工作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交环标字[2013]09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6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3-11-13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参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关于每届任期5年的规定,第一届交通环境保护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交通环保标委会)任期已满,按照要求应对其进行换届并组成第二届交通环保标委会。2013年,交通环保标委会将进行换届改选,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第二届交通环保标委会委员。委员可由来自交通环境保护技术、产品、管理、监督、检验等方面的企业、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等院校、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单位的代表担任。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的要求,申请担任交通环保标委会的委员应具有:
1)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熟悉并愿意从事交通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
3)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
请申请担任交通环保标委会委员的代表填写《交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于 2013年11月30日前将填好的表格(2寸照片3张)邮寄到交通环保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秘书处联系人: 秦晓春
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910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022466-917
传真:010-62045671
信箱:xc.qin@rioh.cn
附件:交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3年11月8日
主题词:环保 标委会 换届 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