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本市小规模商业企业2006年征收率核定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6]10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6-02-2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本市小规模商业企业2006年征收率核定工作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6-02-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关于对本市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增值税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国税流[1998]114号)的规定,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每年核定一次,各单位应比照市局沪国税流[1999]17号文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6月31日前做好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核定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