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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石油特别收益金收入和退库科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预[2008]92号
法规类型 银行法规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8-06-11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石油特别收益金收入和退库科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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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6-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中心支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财企[2008]92号),在《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非税收入”99款“其他收入”09项“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收入”下新增01目“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收入”,说明为“中央收入科目”;02目“石油特别收益金退库”,说明为“反映按有关文件办理的石油特别收益金退库。”已通过原项级科目征收的石油特别收益金,请按上述科目办理相关调库手续。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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