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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库存商品棉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沈国税流[2000]182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0-11-05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库存商品棉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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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0-11-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库存商品棉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本文件规定及时通知有关企业补提进项税额,并认真审核补提进项税额的库存棉花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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