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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9]28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9-03-05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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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3-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三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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