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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4]90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4-11-03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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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11-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4]1102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请做好执行准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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