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对外称“知识产权审判庭”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法发[2006]14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7-03-29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对外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请设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构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参照办理。
特此通知。
200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