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财政对煤炭补贴范围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财工[1990]1903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0-10-08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财政对煤炭补贴范围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0-10-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财政部(90)财综字第50号《关于调整民用煤补贴范围的通知》及市领导批示,决定从1990年10月15日起对民用煤的补贴范围进行适当调整,调整范围如下:

    除城镇居民、中小学和托幼园所饮水、取暖用煤、浴池及菜农生活、菜洞温室生产用煤暂继续保留外,取消对单位集体食堂、医院消毒及饮食服务业(除浴池用煤外)用煤补贴。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