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在安徽提供电信安装服务劳务申报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皖地税函[2000]15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安徽 | 发布日期 | 2000-08-03 |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来函称:其在我省范围内提供电信安装服务劳务,由于项目小、工期短、地点分散,分别申报纳税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要求能集中汇总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1月1日起,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在我省境内提供的电信安装服务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集中向合肥市地方税务局汇总缴纳。
二、鉴于该公司核算地不在我省的实际情况,同意采取按季邮寄申报方式申报纳税,具体事项由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与该公司联系(联系人:王俊华、吴国涛,联系电话:0551--2822095)。
三、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市、地和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如遇问题,可及时向我局反映,以便协调处理。